|
|
|
关于强化机关值班制度的通知
各值班小组:
为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,严肃机关纪律,现对机关值班制度进行修订并分发给你们,请你们从即日起严格执行。
附件:⒈灌口镇机关值班制度(2006年11月修订)
⒉灌口镇机关值班表
厦门市灌口镇党政办公室
厦门市灌口镇机关效能办
二○○六年十一月十一日
| 厦门市灌口镇党政办公室 2006年11月11日印发 |
存档2份,共印30份
附件⒈
灌口镇机关值班制度
(2006年11月修订)
一、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安排值班,不得缺岗,不得擅自调班,调班需经带班领导同意方可调换,同时报党政办登记。
二、值班人员要负责当班的安全保卫工作,做好电话的接听和记录,接转通知,接待来访,处理突发事件,重要事项必须及时请示、汇报有关领导。值班期间,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。
三、节假日上午8:30为交接班时间,值班人员应准时到位,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不得擅离职守。值班人员值班当晚必须在镇政府休息,不得“值睡班、闪电式点名值班”。遇到节假日值班,值班人员应全天候坚守岗位,不得擅离职守。
四、值班期间严禁饮酒,一经查处按党纪、政纪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五、值班设立考勤签到制度,任何人员不得代签,一经发现,将追究相关责任。主要领导采取不定期方式进行抽查。
六、值班人员因事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向值班领导请假,无故不参加值班者,视情节轻重扣发值班补贴、加班补贴及绩效奖;值班组长未严格履行考勤职责,被抽查到错漏考勤情况的扣发值班组长的值班补贴;值班出现失职行为的,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。
七、值班领导及组长的主要职责:
值班领导:负责值班期间重大事件的处理协调,监督管理值班期间机关内部事务。
值班组长职责:⒈负责值班期间突发事件汇报、重要信息的上传下达;⒉值班人员考勤签到登记;⒊机关车辆的去向督查、入库登记;⒋值班车辆的调度使用。
八、本制度从2006年11月起实施,由党政办负责解释。
备注:考勤登记表和车辆入库登记表每月公开一次。考勤及车辆登记本由值班室保管,值班组长应亲自到值班室如实填写。
厦门市灌口镇党政办公室
二○○六年十一月
|